“社会性别”并非中国的本土概念,它由英文gender一词转译而来。中国妇女学界逐渐采纳“社会性别”一词,是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之后。之前,在中国政府文件和相关学术研究中,多将gender直接翻译成“性别”。
男女平等,妇女权利,法律,研究报告
薛宁兰: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性别与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