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不断的理论发展,达尔丰富并发展了一套程序民主的理论。这一理论包括了平等投票、有效参与、开明理解、民众对议程的最终控制和包容性等5个标准。在这5个标准的基础上,达尔提出了7个假设,即集体有决策要求,决策分为议程设定和最终决策两个阶段,服务决策的人做决策,同等正当要求同等份额,偏好同等正当,个人是自己利益的最好判断者,基本公平。根据这7个假设,5个标准,达尔设计了狭义的程序民主、有着民众的程序民主、有关民众并考虑到议程的完全程序民主,完全的程序民主等4种程序民主的模式。达尔的程序民主理论有其现实意义,但也包含了理想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