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坚持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前提是把党的治理问题解决好,这就要坚持依规治党;重点把国家治理问题解决好,这就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各自聚焦解决治党和治国问题,两者在功能定位上各有侧重、相对独立,既不能缺位,更不能越位,避免出现“依规治国”或“依法治党”,因此,研究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与衔接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欧爱民: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校社科联副主席,二级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兼任湖南省政协常委、湘潭市人大代表、民进湖南省委常委。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等。主要从事党内法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课题20余项,在《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6部,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湖南省社会哲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多项,曾当选“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