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规则解决被执行人所涉债务的性质以及追加被执行人配偶的问题,同时赋予当事人不服执行机关裁定时提起许可执行之诉和不适格异议之诉的权利,在制度体系上是符合逻辑的,并没有违反审执分立的原则,也有利于统一我国当前追加被执行人配偶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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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勇: 刘文勇,中国人民大学2016级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