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又提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两个目标是在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提出的,目的在于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那么,作为建立在我国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精神文明,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它们怎样才能更好地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服务?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作些探讨。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刘翠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