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秉承“立良法”理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为法治珠海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本文以《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过程为视角,介绍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践行科学民主立法和条例创设的亮点制度,同时立法过程中人大的主导作用和代表参与立法的实效性都有待进一步加强。展望未来,珠海市将继续关注民生,突出地方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珠海,2019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王咏霞,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课题组成员:伏峰、秦继红。执笔人:秦继红,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