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具有区别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殊性,家事审判应针对家事案件的性质和特点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本文立足司法实践,借助实证研究方法,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程序改革情况为样本,详细阐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程序中的改革举措、创新经验和取得成效,如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出台程序规则等,进而提出改革的启示和对策。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珠海,2019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徐素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伟,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课题组成员:黄蕴磊、代敏、张梦颖。执笔人:黄蕴磊,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梦颖,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