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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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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是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形势的新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协调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总揽。珠海从2014年开始积极推进四级实体平台建设,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推手,努力实现服务平台与服务资源对接,全力满足珠海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于2015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初步形成“公共法律服务网”,有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度位居全省前列。未来,以镇(街)为重点,探索赋予更多平台功能,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推动平台功能升级,打造高端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孵化器”,提升珠海公共法律服务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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