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执行大格局筑基成形,执行力量大幅增强,执行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执行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下一步必须着眼于制度建设,推进民事强制执行立法,完善包括个人破产在内的破产制度,大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丰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在此框架下,巩固人民法院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框架下全面依法治理“执行难”,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中持续优化联动机制;强化立审执破衔接,定分止争,充分告诫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案件,畅通执行案件退出通道;强化执行强制性、规范性,在依法刚性地惩戒拖延、逃避、抗拒执行行为的前提下不间断推进执行程序,使案件得到全面有力的执行,最终形成“自觉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大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