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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结论:欧化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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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林语堂在写给钱玄同的书函中,曾提及要将中国彻底欧化,以实现一个“欧化的中国”2423182。在新文化运动后的近百年时间里,国人无不在为这一目标而努力,洒下无数的汗水与鲜血。但是,现在回头来看,我们不禁要问,这一目标真的适合中国吗?

现今中国学界显然也是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提出了对慈善事业“公共利益”属性的界定。它将慈善事业严格地框定为“公共利益”。如此一来,政府对家人的爱的表达便被剔除于慈善界之外,家人们相互之间爱的表达亦被划出于慈善界之外,更不用提政府传递爱的情感的做法了。这样的慈善事业不牵扯情感,只涉及利益,不关涉家人的福利,只涉及公共利益。

于是,竟有被命名为“个人求助”的怪胎诞生;而官办慈善亦受到冲击,因为慈善事业应以公共利益为准绳,所有与之相违的活动皆非慈善。这一看似合理的界定,挑战的绝不仅是中国社会公众的普遍内心认同,更动摇了中国政府的根基和社会的基本结构。它其实就是要通过慈善事业来打造一个“欧化的中国”!

那我们是要继续放任公共利益不断蔓延,最终彻底塑造一个“欧化的中国”呢,还是捍卫中国传统文化的正统地位,建立一个“自由之家”呢?我们到底该是谁呢?我们到底要做谁呢?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所有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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