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主体,必须建立专门监管规则促进其规范发展。本文结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现状和相关立法经验,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立法建议:明确立法路径的选择,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机构,构建系统性监管规范,确立监控和责任追究机制。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河南
程相镖: 程相镖,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