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而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已经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基本思路,本报告基于这一背景,提出从国有企业分类视角设计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思路。在对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进行再理解和内容进行再解构的基础上,提出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重构思路和基本逻辑,从市场集中度和股权结构两个维度将国有企业分为十六个类别,分别提出同国有企业分类相适应的十六类工资决定机制。
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收入差距,人工成本,中等收入群体
许英杰: 许英杰,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管理学博士,研究领域为劳动工资和收入分配、国有企业薪酬和激励约束、公司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