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17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构成中第二产业从23.10%上升至39.18%,第三产业从45.78%上升至51.46%;收入法产值构成中劳动者报酬从67.94%下降为62.77%,生产税净额从24.56%下降为7.90%,营业盈余从2.27%上升至16.47%;支出法产值构成中最终消费率从55.29%上升至79.73%,资本形成率从38.03%上升至104.97%;初次分配收支中财政收入比从4.57%上升至14.18%,居民收入比从53.73%下降为41.99%,居民消费率从42.34%下降为28.14%。产值、财政收入人均值地区差缩小,但财政支出、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扩大;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均缩小。西藏经济增长结构优化评价排行: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测评为省域第27位;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自身基数值纵向测评分别为省域第2位、第13位、第3位和第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