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17年,福建地区生产总值构成中第二产业从45.45%上升至47.71%,第三产业从41.66%上升至45.41%;收入法产值构成中劳动者报酬从48.08%上升至52.29%,生产税净额从12.65%下降为12.42%,营业盈余从29.29%下降为24.25%;支出法产值构成中最终消费率从52.70%下降为40.86%,资本形成率从46.18%上升至57.51%;初次分配收支中财政收入比从6.22%上升至8.73%,居民收入比从44.08%下降为37.36%,居民消费率从33.22%下降为26.24%。产值、财政支出、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缩小,但财政收入人均值地区差扩大;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缩小,但居民收入人均值城乡比扩大。福建经济增长结构优化评价排行: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测评为省域第5位;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自身基数值纵向测评分别为省域第22位、第16位、第15位和第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