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建国初期,为了复苏国内经济,在一批政治精英的提议下,各州建立起各种商业公司,以聚集私人资金从事国家暂时无力进行的公共事业。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这种组织形式广泛分布于银行、交通、保险和制造业等重要领域。
在主张建立商业公司的政治精英看来,这种组织形式并非为了私人获取利益,而是为了公共利益(Public Good)2488395,各州政府赋予商业公司特权,也旨在推动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商业公司被界定为“公共机构”(Public Agencies)2488396,各州政府将它限制在公共服务的范畴中。然而,在建国初期,为了获取私利而建立商业公司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建国初期的商业公司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它是推动社会“共同福祉”(Common Good)的途径;另一方面,它是商业公司支持者与经营者谋利的工具。换言之,建国初期的商业公司既非纯粹的公共机构,也不同于为获得经济利益而建的现代大公司。
国内外很多学者都关注过美国建国初期的商业公司。2488397对于各州建立商业公司的缘由,大多数学者强调商业公司的目标是促进社会的“共同福祉”,并且探讨商业公司作为公共机构的特征。比如奥斯卡·汉德林与玛丽·汉德林认为,至少在马萨诸塞,运用商业公司发展经济的方式来自共同体(Commonwealth)思想。在共同体中,运用一些传统的管理机构完成发展经济的目标,是共同体的职责。通过为共同的目标与相同的利益建立的商业公司,共同体渗透到马萨诸塞居民的生活中。2488398波林·梅尔则认为,接受并使用特许公司这种形式,是蕴含在新英格兰地区文化中的特征。北美殖民地时期的清教徒为了一致的目标联合并组织团体,他们订立契约,组成村镇和教会。村镇与教会在18世纪得以延续,而且通过建立公司汇聚资源的习惯逐渐扩展到其他地区。她还将美国革命后的政治体系看作“复合型公司”的形式。2488399汉德林夫妇从古老的共同体思想探究商业公司的源起;梅尔从社会文化中寻找建立特许公司的渊源。虽然汉德林夫妇和梅尔都探寻了商业公司公共特征的历史根源,但却把商业公司的建立与建国初期的政治文化割裂开来,忽略了商业公司建立过程公私利益交织的复杂性。尽管一些学者也提到,商业公司建立过程中交织着私人利益,然而,他们却没有进一步解释为何建国初期的政治精英依然将商业公司界定为公共机构。2488400实际上,无论是建国初期各州政府对商业公司的界定,还是商业公司建立过程中包含的复杂利益关系,都与建国初期的政治文化存在密切的关联。因此,本文将商业公司的建立置于建国初期的历史语境中,考察商业公司的建立与当时复杂的政治文化之间的互动,分析商业公司不同于公共机构的复杂特性,探讨各州政府建立商业公司所体现的政治文化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