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人工智能“发展为主、控制潜在风险为辅”的战略布局下,科技创新与适度监管成为人工智能立法的两大核心价值。在深度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国内人工智能场景优势,有序开展人工智能监管与法律规制相关工作。结合实体经济发展路线突破重点领域,平衡法律与技术的关系,鼓励科研创新,积极参加全球领域的人工智能治理。坚持人工智能基本伦理原则,在分散立法的同时,通过信息和算法的公开打通层级各异的立法体系形成有机整体。
张平: 张平,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大学法律与人工智能研究中心研究员,深入研究知识产权法、互联网法,重点关注互联网开放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标准必要专利的司法救济及反垄断规制以及大数据应用中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等问题。
刘露: 刘露,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深入人工智能应用及大数据产业技术领域,结合法律行业智能应用现状开展“人工智能+法律”的理论及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