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长城保护办法》为河北省长城保护工作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依据,发挥了积极的法制保障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部分长城段管理缺位、长城保护“五纳入”要求尚未全面落实等问题。为此,应完善长城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强化文物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将行政执法日常化、科学化,使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多样化。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河北
刘勇: 刘勇,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科研人员,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文化遗产法、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