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黄升民教授在其出版的《媒介经营与产业化研究》70614627中提出媒介产业化的概念,指出这是开放市场经济后媒体发展的必经之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大约40年里,很少提新闻媒介的商业性一面。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前后几年中,各行各业都在讲‘市场经济’,最终也使新闻界和新闻学术界更大胆地讨论新闻媒介可以不可以具有商业性。”
原国家新闻出版署副署长梁衡在《关于报刊市场运作的七个问题》一文中明确提出:全面地说,报刊应该有四个方面的属性,即政治属性、文化属性、信息属性及商品属性。既然报刊具有商品性,那么生产新闻商品的新闻媒介具有商品性,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媒介产业化的概念虽然在当时只处于萌芽阶段,公开的言论也比较少,但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推动着一些广电机构走上媒介产业化甚至集团化经营的道路。其中比较典型的有湖南卫视的改革、上海文广集团的成立以及以湖南电广传媒为代表的传媒集团尝试触摸资本市场,更深入地探索媒介产业化、集团化、资本化道路。
王薇: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网络与新媒体系主任,《媒介》杂志主编。主要研究领域为新媒体产业经营、互动营销等,承担和参与多项媒体领域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数十篇,著作包括《内容银行:数字内容产业的核心》《互动营销案例100》《家庭信息平台:数字电视运营模式新突破》等。
刘珊: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讲师, 《媒介》杂志编辑部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广告营销、广电新媒体、大数据等,曾参与多项媒体经营、广告产业领域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数十篇,著作包括《全媒体营销理论及其模型的建构》《大数据与新媒体运营》《新电视产业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