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关于市级医院与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联体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杭卫计发〔2015〕234号)
在线阅读 收藏

各市属医院,主城区卫生计生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大江东产业聚集区社发局:

为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分级诊疗推进合理有序就医的试点意见》(浙政办发〔2014〕5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9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4〕8号)等文件要求,在已实施市级医院与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工程的基础上,推进杭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和市级医院的优势,深化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工作,促进市级医院与主城区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形成业务联动、优势互补、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合作机制,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报经市政府法律审查同意,现就我市市级医院与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下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联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