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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基于广安法院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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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法院将司法建议视为审判职能的延伸,突出多元解决机制,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特点加强案件审判,参与乡村治理,扎实推进“六个实质化”司法为民,指导村民依法自治,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分析人民法院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现代化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当前人民法院应当立足审判职能,多维度践行依法善治,突出诉源治理,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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