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法院将司法建议视为审判职能的延伸,突出多元解决机制,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特点加强案件审判,参与乡村治理,扎实推进“六个实质化”司法为民,指导村民依法自治,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分析人民法院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现代化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当前人民法院应当立足审判职能,多维度践行依法善治,突出诉源治理,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四川,2020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郑治,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课题组成员:胥洪刚、戴建军、陈芸莹。执笔人:陈芸莹,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