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试点到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来看,作为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的诉前程序,以其自身具备的公益救济、司法效益及平衡监督权和行政权的设计价值已然成为最佳的结案方式。本文以泸州检察机关办理环境和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基础,对泸州检察机关的办案特点、遇到的问题、应对方法及成效进行梳理总结并提出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工作的优化意见。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四川,2020
泸州市合江县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顾杨,合江县人民检察院科员。课题组成员:谢维雁、袁佰武、谢涛。执笔人:顾杨,合江县人民检察院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