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是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有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广元市积极探索乡村法治建设的有益做法,推动构建乡村法治建设体系机制,预防基层社会风险,着力提升乡村法治建设能力水平,经过不断发展创新,为加强创新乡村治理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和路径选择。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四川,2020
中共广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岳大文,中共广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课题组成员:马玉东、陈建新、王开立、陈敏。执笔人:陈建新,广元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科科长;王开立,广元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陈敏,广元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