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作为现代城市广场文化的主要艺术表现形式,在全国各地广为流行。广场舞在给参与者带来健康身体和愉悦心情的同时,也给周围居民带来了噪声,影响了他们的休息。两者的矛盾在本质上属于公民健康权与休息权等基本权利之间的冲突。其根源在于舞民认知的偏差、缺少适合的场地、存在制度的盲点。化解广场舞冲突的关键在于使冲突双方实现换位思考,提升公民整体认知水平;增设适宜场地,为舞民提供空间和设备支持;加强监管力度,实现政府治理和社区自治。本文以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舞扰民事件为例,通过政府治理理论来研究广场舞冲突的深层原因,分析温州市政府的介入行为,并提出解决广场舞冲突的建议和对策。
谢小芹: 四川南充人,2015年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现为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超大城市治理、基层治理和精准扶贫等,出版专著1部,在《公共管理学报》《中国行政管理》《人文地理》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各1项,撰写的多篇政策咨询报告获省市级领导肯定与批示。
马珂: 四川巴中人,2008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现为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地方政府管理,出版专著2部,在《中国行政管理》等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各类课题多项,撰写的多篇政策咨询报告获省级政府部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