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在教师工资标准较为集中、财权和教师工资发放责任下沉地方的80年代末期,政协提案中的政策建议以增设和细化津补贴规定的方式为提高教师待遇发声,人大议案则以教师工资“挂钩”为抓手推动立法。在1994年后,随着《教师法》的实施、财权收归中央、教师工资和各类津补贴标准的制定权下放地方,不同地区间的实际教师待遇差异加大,虽然部分地区存在较大困难,但两会代表难以形成较为统一的关于教师待遇的呼声。然而,随着2001年起中央对地方教师工资的负担力度逐步增强,政协提案中关于教师待遇方面的呼声由冰点逐渐回暖,人大议案中也出现了关于加强中央对教师工资保障的建议。2006年后,中央财政对教师工资的转移支付不断增强,同时加大对地方津补贴政策的清理、教师工资和学校收入能力脱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