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二元构造论我国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虽然决策层抱着美好的愿望意图通过陪审这座桥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以陪审员的身份参与案件审判活动让普通群众协助司法见证司法掌理司法充分体现司法的民主功能可以更集中地通达民情反映民意凝聚民智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人民民主但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似乎与司法领域甚至是其他领域
社会主义法制,法治发展,法治,湖南省,2011
刘方勇: 刘方勇,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