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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青少年犯罪与预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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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青少年犯罪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当前正处于第三阶段,呈现青少年犯罪绝对人数在波动中下降的总趋势,同时反映出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形态团伙化和成人化、以侵财性犯罪和暴力性犯罪为主以及犯罪形态多样化等基本特征。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经过40年发展形成了“综合治理”模式,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积极参与综合治理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预青工作也面临着预防青少年犯罪基本概念不清、青少年犯罪分级体系尚未建立以及预青工作机制改革尚未定型三重挑战,由此,在未来需从健全预青工作领导体系、明晰预防对象、明确青少年罪错三个层级和健全青少年罪错的五道防线这四个方面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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