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专利法而言,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人工智能生成技术方案能否成为专利保护的客体。可申请专利保护客体问题对于专利法而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它使法院有机会对特定专利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作出思考,在平衡各方利益后,以该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可专利性的名义推动或者迟滞法律目标的实现。
技术革新,科学技术管理法规,北京
周波: 周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17级博士研究生,高级法官,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三庭)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