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既是适应社会需要而出现的,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的工具,当代中国需要法典化的民法。中国民法典负有特殊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使命。中国制定民法典要仰赖中国的法学家,在自力更生的同时借鉴吸收外国的经验教训。中国民法典应有实用性和体系开放性的特点。民法的科学化有赖于在方法论上超越概念法学,实现民法学的科学化。中国民法的现代化,不仅需要民法的法典化和科学化,还要求民法的活法化。
民法,法典,立法
韩世远: 韩世远,原文发表时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