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法规可以看出,现行有关物权的法律法规因经济体制、立法体制等原因而存在诸多缺陷。在我国正在进行的物权立法中,应坚持对合法财产一体保护原则,实行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相区分的原则,从中国实际出发构建用益物权体系并完善担保物权制度。
民法,法典,立法
梁慧星: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