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横琴和澳门在中央及地方政策的支持下,两地民事往来频繁,民事纠纷增多。两地民事法律虽同属大陆法系,但是具体制度、理论差异较大,成为两地民事往来、协同发展的制度壁垒。本文首先从实践层面介绍了两地民事活动现状和民事纠纷,再从理论层面阐释两地具体法律制度差异,接着探讨世界其他三大湾区以及欧盟解决法律冲突的方式,以寻求借鉴之处,最后结合横琴与澳门的现状,认为当前解决两地法律冲突应建立法律冲突协调机制,同时善用区际合作协议。
社会主义法制,珠海,粤港澳大湾区
珠海市法学会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张强,中共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珠海市法学会会长。课题组成员:李红平、王丽、谢东伟、王建宇、陈军生、范蕙莹、李炫、贾晓磊、雷婷、李凯莉。执笔人:陈军生,中共珠海市委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主任;李炫,珠海市法学会科员;李凯莉,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