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包括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中办国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强调了六个方面问题,其中重要一条就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待成为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立足珠海市侦查监督工作室的实际运作情况,探讨如何完善公安派出所的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