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应深刻认识其对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的重要意义,更应充分把握检察机关在制度实施中的主导作用。检察机关通过出台制度、强化指导、注重配合、优化职权、简化程序、加强监督等方式统筹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四川检察机关聚焦控辩协商、量刑建议和监督制约等重要方面组织实施该制度,效果突出,适用该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息诉服判效果显著。但是,当前该项制度实施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精准性,塑造其良好的司法公信力。
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省,四川省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课题组主持人:吕天奇,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法学博士(后)。课题组成员:贺英豪,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检察院干部;吕泓佼,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执笔人:贺英豪、吕泓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