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近百年来最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共卫生应急法律制度是史无前例的考验。公共卫生应急法律制度一方面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生了诸多重大变革。疫情防治体制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形成了由议事协调机构、联防联控机制、群防群控机制、专业防治力量共同构成的崭新体制,整个国家和社会实现了全面动员。疫情预防实践出现了两个崭新变化,一是针对“无症状感染者”的预防,二是大规模的预防性检测。随着《传染病防治法》的修改,公共卫生应急法律制度将发生较大变革。
社会主义法制,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指数,人权保障
孟涛: 孟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