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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进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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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应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重要代表,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及社会组织多年来积极投身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其中,妇联在推动女童保护、促进农村留守儿童保护以及援助受监护人侵害的未成年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共青团在健全未成年人维权机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协调领导相关青年团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等领域取得了较大进展。此外,其他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辅助功能,协助政府部门及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推动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面向未来,为促进社会力量更有效地参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建议明确定位,发挥妇联、共青团等团体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议发展力量,培育未成年人保护专业社会组织;建议完善机制,指导、协调并推动志愿者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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