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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力量,完善上海大型居住区治理——以宝山区罗店镇大型居住社区为主要调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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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起,上海市开始规划以保障房为主的大型居住区(以下简称“大居”),“研究在郊区建设交通方便、配套良好、价格较低、面向中等收入阶层的大型住宅小区的可能性”。2009年,上海市政府集中规划了15个具有一定规模、多类型住宅混合的大居,其中包括6个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基地和9个以中低价普通商品房为主的郊区新城大居。2010年,上海市又推出了第二批23个大居的规划建设项目。这30多个大居在2010年时涉及的实际居住人口约为240万,到2020年预计居住人口规模将达480万。这些大居的共同特点是社区规模庞大,地处城市郊区;导入人口众多,居住性质不一;人员素质偏低,需求多元。如此体量巨大的大居,地域分布分散,管理力量薄弱,城市管理经验相对缺失,打破了原有的行政管理限度,给社区管理带来了压力。在大居建设和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包括: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居民生活不便、征地农民和迁入居民无法解决就业、优质公共资源(如学校、医院等)无法有效配置落实、人户分离层层转租现象普遍、镇管社区模式运行困难、财政保障可持续机制缺乏、社会综合治理力量薄弱等。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大居就有可能沦为低端人口聚集、公共环境差、公建配套少、就业率低、犯罪率高的区域。

要解决这些问题仅仅依靠现有的政府行政资源是很难圆满实现的,现行的大居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大居功能的发挥,需要进行调整改善。大居的有效治理不仅需要依靠政府行政力量,同时也需要积极发挥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在法律框架下,运用市场契约等手段以及社会组织的力量,促进政府、市场、社会的良性互动与配合,使其在各自的优势领域各司其职,以此来进一步完善上海大居治理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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