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第一次完整地提出并一贯地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他关于国家主权应当与人类总体利益相统一、中国永远不称霸的思想,关于中国掌握核武器完全是为了防御的思想,关于各国的事情应当而且只能由各国人民自己解决的思想,关于建立平等互利的国际关系的思想,关于各国应当而且可以和平共处、要和平共处就要坚持求同存异的方针以及在国际上建立和平共处互相监督的制度的思想,都很丰富而深刻,对于这些原则的解释和适用都具有重要价值。
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法治建设
赵建文: 赵建文,原文发表时为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