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从我国公用事业垄断经营格局的现状和成因入手,分析公用事业垄断所产生的投资效应、产业效应、消费效应和收入效应,在公用事业领域的营业准入、公共产品交易的具体过程、公用企业经营的多个环节、公用事业垄断的损害赔偿四个层面,对公用事业垄断经营整体性法律规制作立法安排和制度设计,并针对典型个案提出相应的改革途径、法律规制与立法对策。
肖海军: 湖南双峰人,1965年生。湘潭大学历史学学士,武汉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湖南大学经济法学博士,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9年12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商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的教研工作。自2001年以来,出版《营业权论》《营业准入制度研究》《商法学》《商会法律制度研究》《企业法原论》《国有股权代表人制度研究》等学术著作多部;主持和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在《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原创性地提出营业权理论并将其引入商法、经济法领域。《营业权论》2009年8月获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