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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物业城市治理模式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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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物业城市”模式,使横琴城市治理工作正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向市民提供最佳居住体验,向对标国际发达城市迈进。“物业城市”开创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城市治理新局面,实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源头治理、执法保障的城市治理“新生态圈”,形成行政主体、市场主体、社会主体三位一体,责任清晰、伙伴关系、竞合共生的城市治理共同体,让城市生活更加美好、城市更具吸引力与竞争力。

“物业城市”来自横琴案例,是中国新区建设的城市治理模式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同时,“物业城市”又包含了很强的普遍性,符合新科技的发展趋势,符合新时期治理理论,符合以人为本的治理要求,具有广泛的生命力。

“物业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整体上还处在探索阶段,政府、企业、社会和学界应当抓住机遇,共同努力,研究普遍性的新治理理论体系,形成统一的服务供应市场,让“物业城市”模式成为新时代城市治理模式创新的重要途径,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新愿景。

但是,“物业城市”毕竟是个新鲜事物,也还存在诸如法律定位不明确、实施路径不明朗、缺乏顶层设计及详细规划、缺乏具有公信力的行业标准与评估办法等问题与瓶颈。为进一步提升物业城市的发展质量,践行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建设以人为本的宜居城市,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提升“物业城市”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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