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个人信息保护面临诸多难题:一方面,App隐私政策合规程度不高,维权渠道屡遭堵塞;另一方面,法律待完善,缺乏可操作性强的法律规范,政府监管有待加强。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欧美国家形成了沿着一般人格权进路的欧盟模式与以隐私权为基础的美国模式。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化应该兼采二者之长。以深圳为代表的互联网一线城市更应为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规范化、法制化路径提供参考样本。
智慧法治,生态法治,依法防疫,知识产权保护
深圳大学法学院App个人信息保护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谢叶欣、黄韵霏、连思涵、王森鹏、张爽婕、李乐炫,均为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指导老师:宋旭光,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学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