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科学建构了企业法制度体系,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税制,系统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依法巩固了分业监管金融体制,在进一步完善竞争立法和对外贸易立法中,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和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展望未来,中国的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需要重视“四个转变”,加强与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
刘敬东: 1968年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国际经济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国际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2006年获首届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提名奖。1986~1993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研究生院,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1998~2001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国际法专业,获国际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担任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WTO法律实务研究所主任,其间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曾出版《国际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中国入世议定书解读》等学术专著,《WTO的未来》、《贸易政策审议——WTO秘书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报告》等译著,主编《反倾销案件司法审查制度研究》、《WTO:解释条约的习惯规则》(与赵维田合作)等,主持商务部多项课题,并在《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中国法律》(香港)、《法制日报》、《国际贸易》等报刊发表大量学术文章和评论。曾担任2006~2008年度《中国法治蓝皮书》国际经济法部分撰稿人,《中国法治建设30周年》、《国际经济法学30年》撰稿人。
陈甦: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 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