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也使全球社会的目光前所未有地关注于医疗健康相关技术与产业。在全球性的抗击疫情战斗中,基因技术在疫苗研发领域所发挥的作用尤其引人注目。“基因”作为现代生物科学研究和生物产业中重要的技术对象,在专利保护方面存在两重疑虑:为来源于自然界乃至人体本身的基因片段的相关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是否存在伦理道德方面的障碍,以及如果对基因相关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该如何划定合理的保护范围。对于前者,基因的可专利性问题经历了数次反转性的判例,已经在全球主要市场范围内形成了“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共识,并催生了庞大、繁盛的专利族群,我国市场主体亦在当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对于后者,我国基因专利制度则稍显滞后,仍以单一“保护产品”为主导,保护范围过于宽泛。对此,我国在继续加强对以基因为代表的现代生物技术产业的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应审视相关的专利授权标准,将“基因产品”与“基因用途”相结合,确保基因相关知识与信息不被专利权人过度地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