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并提出了“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加强争议调解仲裁”三项任务。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创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更是企业保持稳定和持续发展的百年大计。现阶段劳动争议的特点,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法律法规得不到完整和认真的执行。面对我国劳动关系由个别向集体转型的趋势,成功预防和妥善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将成为新形势下创造良好的劳动关系所面临的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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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再文: 男,山西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任职于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经济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企业理论、公共政策(制度)与区域经济发展
柴林涛: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经理, 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