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整体上给刑事诉讼带来显著成效。但是,福州市两级法院的调研数据表明,在案情相对复杂的经济、职务犯罪中,认罪认罚的诉讼效益受到了限制。本次调研从庭前告知、庭审保障、庭后裁判、判后上诉入手,归纳认罪认罚审判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对于当前法律制度框架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如完善侦诉阶段全面告知认罪认罚法律后果的告知程序,明确辩护人与被告人分歧意见的程序规则,重申认罪认罚制度在事实查明中的底线,提出对策建议。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分离式刑事裁判文书”的设计,以及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无正当理由反悔上诉的二审裁判思路,进一步提出构想,并详细阐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