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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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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怎样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基本标志如何概括?是我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应当给以科学回答的重大问题。本文认为,新民主主义法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前奏,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30年间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初步经验和深刻教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法制基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反封建”“反极左”“反西化”的斗争任务,这在世界法治建设的历史上是十分独特的现象。本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基本标志概括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建设法治国家与建设法治社会的有机统一,坚持立足国情与面向世界、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传统与借鉴人类社会法治文明成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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