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从三个层面对司法规则衔接提出了需求:提升跨域纠纷解决质效、推动民事诉讼制度完善和助力湾区一体化发展。为回应前述需求,近年来广州南沙自贸区法院开展了包括属实申述、委托当事人送达、证据开示等6项司法规则衔接。本文以证据开示规则为例,发现规则比较、规则改造和效果评估是司法规则衔接的基本环节,并发现当前司法规则衔接还存在上位法保障缺失、碎片化构建、制度环境不适配等问题。为推动司法规则衔接更加系统化、理性化,应将法律商谈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明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构建授权自贸区法院为试点,以点带面、由下至上的渐进式衔接路径,并完善规则衔接前期研究、落地实施、成效检验等技术层面的机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