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督查是对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进行督促检查的监督制度。本文介绍了我国政府督查的形成发展,政府督查在我国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是我国政府督查工作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明确了政府督查的职责边界和工作模式。本文系统阐释了该条例的立法思想,政府督查的基本概念、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参与人员、职责权限、行政程序、结果运用、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阐释了中央和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如何通过督查这种方式对行政机关的公权力进行监督。
行政管理,政治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
范必: 范必,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正局长级督查专员,曾任职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研究室。从2017年起在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负责《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