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监管是指政府行政部门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大数据平台,对市场管理服务对象及其行为进行全过程的监测分析,并提供更高质量、高效率的公共服务。浙江数字化监管改革取得十大数字化改革成效,形成了行业行为数字化监管模式、市场行为数字化监管模式、公共服务数字化监管模式等三类监管模式。浙江省的数字化监管改革为全国政府监管数字化提供了先行者的经验和启示:一要以数字化改革促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二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数字化建设;三要以制度重塑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提升工作效率;四要以变革数字行政监管观念与监管原则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