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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子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运作研究——基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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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构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对中央企业子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运作提出一系列要求。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来看,中央企业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是坚持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结构性保障、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点环节和提升中央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从中央文件要求及央企系统内部探索来看,子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运作的内涵规划包括应建尽建和外大于内的基础性要求、以董事会会议为核心的集体行权原则、内设工作机构充实完善、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和董事会行权履职制度。为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子企业配齐建强董事会,应建优外部董事履职管理机制和法人主体授权行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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