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猿相揖别”、人类从大自然的“母体”中诞生出来之后,就立刻生成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人类在生存和发展中所要面对并必须妥善处理的最为重要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辩证性即对立统一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论断,并要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些论断和要求,其实是从统一性的角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揭示和把握。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哲学思想特别是他们关于人与自然之间具有“同一性”或“一体性”的论述为我们党在新时代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论断并实施绿色发展提供了直接的理论依据,并为我们如何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
邱耕田: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宣部“四个一批”理论人才入选者,中组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先后出版了《发展哲学导论》《低代价发展论》《哲学视阈中的科学发展》等多部论著,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动态》《北京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了140多篇论文,所发文章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了10篇、“论点摘编”了11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了30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光明日报》等摘编转载了12篇次,主持过3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