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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引领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以成都福洪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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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需要汲取政府主导模式的经验教训,通过多方力量发展集体经济,以农民集体为主导来推动生态环境内生治理。成都市福洪镇以“集体决策、企业主导、政府协助”的路径,将土地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结合起来,在实践中走出了一条通过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引领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的道路。本研究指出福洪镇在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农地高效利用、农民积极性调动等方式,确实提高了地区生态环境的质量水平,以此总结出一些经验:通过成功的先行案例给予农民直接的短期经济激励和合理预期以提高其参与意愿,并构建合理的融资渠道和分配方式降低农民对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的货币成本;通过集体经济发展来壮大农民集体与政府和企业博弈的谈判能力,成为乡村振兴及生态治理的主导者;完善涉及城乡二元管理的财产制度、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加强在乡村地区的法制教育和生态文明宣传,加强党的队伍建设,始终贯彻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总要求,逐渐形成城乡经济—社会—生态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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